集团公司组织进行2021年7月份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和环境保护检查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抗台风”以及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深刻汲取广德市“7.23”脚手架坍塌事故教训,结合《安徽省住建厅关于深刻汲取广德市“7.23”脚手架坍塌事故教训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建质函〔2021〕686号)、《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第6号台风“烟花”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城函〔2021〕687号)、《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建管函〔2021〕213号)、《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隐患督查的通知》、《宣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做好台风“烟花”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建监〔2021〕5号)等文件要求,根据集团公司统一安排部署,由集团公司分管安全质量副总经理领队、安质技术部及项目部相关人员组成的检查组于7月23日-7月25日对在建工程进行了一次安全、质量和环境保护工作大检查。

 

 

本次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的形式对各项目部施工安全质量管理情况、施工现场各项安全质量保证措施落实、防台防汛为重点,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形式,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和防台防汛等情况进行了深入的检查。

 

 

每个项目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均及时反馈了检查意见,并要求各单位项目部要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不断打造高品质精品工程;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落实整改销号,确保问题和隐患的整改不打折扣;检查就下一步强对流、台风、高温天气施工质量安全,台风、暴雨天气结束后恢复施工条件和本次检查整改期限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本次检查形成检查小结1份、整改通知单6份(上传至集团公司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安质技术部  

2021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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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1-07-28 17:07